信息披露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其中:董、监事成员全部参会,法人股东5人、自然人股东24参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78.92%;张家界银监分局相关领导列席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共审议、听取10项议题,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共审议、听取6项议题,股东大会共审议、听取9项议题,全部表决通过。
根据聘任协议,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本行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认为,本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行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戴赋期 |
行长 | 陈明忠 |
注册资金 | 5000万元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914308000516698390 |
办公地点 |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零阳中路金穗商业街7-112-114 |
邮政编码 | 427200 |
网站地址 | http://oldcil.srcbcz.com |
(二)机构与人员布局情况
年份 单位 | 机 构(个) | 人 员(人) | ||||
2016年 | 2017年 | 增 减 | 2016年 | 2017年 | 增 减 | |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 | 1 | 1 | 0 | 22 | 25 | 3 |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综合管理部 | 唐元霞 |
联系地址 |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金穗商业街 |
联系电话 | 0744—3331703 |
传真机 | 0744—3331703 |
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 网站公布、网点张贴《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方式 |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综合管理部 |
三、主要财务信息
(一)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5年指标 | 2016年指标 | 2017年指标 | 较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 | 3444 | 4098 | 5078 | 980 |
营业支出 | 2416 | 2542 | 2642 | 100 |
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 98 | 40 | 12 | -28 |
营业利润 | 1028 | 1556 | 2436 | 880 |
营业外收入 | 633 | 316 | 5 | -311 |
营业外支出 | 3 | 2 | 1 | -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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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1658 | 1870 | 2440 | 570 |
当期所得税额 | 417 | 469 | 612 | 143 |
净利润 | 1241 | 1401 | 1828 | 427 |
(二)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5年指标 | 2016年指标 | 2017年指标 | 较上年增减 |
资产总额 | 63148.00 | 92124.82 | 107198.89 | 15074.07
|
负债总额 | 56471.00 | 84047.68 | 97468.41 | 13420.73 |
存款余额 | 55582.00 | 79592.14 | 89188.61 | 9596.47 |
贷款余额 | 39074.00 | 46983.64 | 49481.37 | 2497.73 |
股本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 |
股东人数 | 56 | 56.00 | 56 | 0 |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 —— |
|
|
资产回报率(%) | 1.96 | 1.52 | 1.71 | 0.19 |
(三)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5年指标 | 2016年指标 | 2017年指标 | 较上年增减 |
核心资本 | 6676 | 8077 | 9730 | 1653 |
核心资本净额 | 6676 | 8077 | 9730 | 1653 |
附属资本 | 0 | 0 | 0 | 0 |
资本净额 | 7084 | 8606 | 10315 | 1709 |
加权风险资产 | 36938 | 47705 | 53187 | 5482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18.07 | 16.93 | 18.30 | 1.37 |
资本充足率(%) | 19.18 | 18.04 | 19.39 | 1.35 |
注: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额、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进行计算、统计,以上指标较上年末均有所增加。
(四)存放同业款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存放境内同业款项 | 472,099,069.14 | 378,340,014.89 |
本行存放境内的存放同业款项,主要包括:一是存放上海农商银行的结算款项;二是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款项。
(五)应付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吸收存款利息 | 18,697,045.23 | 11,709,883.47 |
向央行借款利息 | 31,643.84 | 16,041.67 |
合计 | 18,728,689.07 | 11,725,925.14 |
本行应付利息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上浮执行,分档次提足并以负债形式筹集。报告期应付利息余额较上年增加700万元,一是利率市场化,本行定期存款利率均在政策范围内执行了一定幅度上浮;二是本行存款业务继续保持有序增长,业务的发展和利率政策的变化导致了实际利息支出较上年支出大幅增加。
四、风险管理状况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1.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公司和个人分类
类别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公司贷款 | 123,524,666.71 | 26.29 | 101,846,666.75 | 20.58 |
个人贷款 | 346,311,763.31 | 73.71 | 392,967,041.54 | 79.42 |
合计 | 469,836,430.02 | 100 | 494,813,708.29 | 100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12,215,747.18 | 2.6 | 12,877,398.29 | 2.7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457,620,682.84 |
| 481,936,310.00 |
|
2.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类
性质 | 2016年12月31日 | 比例(%) | 2017年12月31日 | 比例(%) |
信用贷款 | 12,915,000.00 | 2.75 | 50,000.00 | 0.01 |
保证贷款 | 150,475,347.46 | 32.03 | 133,946,775.49 | 27.07 |
抵押贷款 | 276,036,082.56 | 58.75 | 332,152,657.58 | 67.13 |
质押贷款 | 30,410,000.00 | 6.47 | 28,664,275.22 | 5.79 |
合 计 | 469,836,430.02 | 100 | 494,813,708.29 | 100 |
(二)贷款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专项准备 | 12,215,747.18 | 12,877,398.29 |
(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五级分类标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行所有发放贷款和垫款全部分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级分类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正常 | 469,291,440.02 | 493,528,834.41 |
关注 |
|
|
次级 | 249,990.18 | 879,100.00 |
可疑 | 295,000.00 | 405,773.88 |
合计 | 469,836,430.02 | 494,813,708.29 |
年末,本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占比0.26%。
五、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方关系(单位:人民币元)
本行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本行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控制、共同控制的公司。
1.本行控股公司:
名称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25,500,000 | 51.00% | 25,500,000 | 51.00% |
2.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
序号 |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股东关系 |
1 | 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 |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 |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4 | 桂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5 | 长沙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6 | 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7 | 临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8 | 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9 |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0 | 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1 |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2 | 聊城东昌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3 |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4 | 宁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5 |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6 |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7 |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8 | 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19 | 济南槐荫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0 |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1 | 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2 | 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3 |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4 |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5 | 瑞丽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6 |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7 | 临沧临翔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8 | 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29 | 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1 | 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2 |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3 |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4 |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控股子公司 |
3.持本行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名称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持股数(万)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万) | 持股比例 | |
湖南丰彩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0% | 5,000,000 | 10.00% |
湖南恒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0 | 9.00% | 4,500,000 | 9.00%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6.00% | 3,000,000 | 6.00% |
(二)联交易及其交易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关联交易利息收入
关联方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49,010.65 | 3,226,043.33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1,020.82 | 356,234.99 |
2.业务及管理费
关联方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62,251.81 | 3,010,306.95 |
3.存放同业款项
关联方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057,910.02 | 24,967,303.98 |
4.应收利息
关联方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8,970.67 | 51,231.71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645.83 | 8,847.67 |
5.发放贷款及垫款
关联方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4,000,000.00 |
6.吸收存款
关联方名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638.45 | - |
六、上缴税费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数 | 本年应交 | 本年已交 | 年末数 |
企业所得税 | 531,085.57 | 6,251,951.26 | 5,261,336.59 | 1,521,700.24 |
个人所得税 | (8,173.67) | 429,975.98 | 419,172.70 | 2,629.61 |
增值税 | 255,471.23 | 971,065.98 | 976,439.18 | 250,098.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773.56 | 48,485.38 | 48,754.04 | 12,504.90 |
教育费附加 | 12,773.56 | 48,485.37 | 48,754.03 | 12,504.90 |
其他 | 9,783.34 | 26,543.73 | 31,325.41 | 5,001.66 |
合计 | 813,713.59 | 7,776,507.70 | 6,785,781.95 | 1,804,439.34 |
七、财政补贴
2017年度本行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系财政拨付的涉农补贴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专项财政补贴(注) | 1,359,600.00 | - |
合计 | 1,359,600.00 |
|
八、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的章程规定,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法人治理架构由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行设董事会成员五名,监事会成员三名。
2017年本行董、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切实发挥公司治理的核心作用,从而使本行在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内控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一)明确制定年度目标,科学制定经营措施
年初,本行根据各项年度经营目标,结合本行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了2017年存款、贷款、资产质量等主要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并与经营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发展目标和责任,为全年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主要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一是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重点加强对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等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控管理;二是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分类,落实不良贷款压降措施;三是扎实开展“市场乱象”“三违反”“四不当”等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治理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监管要求,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建立网络舆情监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落实全流程管理措施,保障和维护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全年未出现金融消费投诉、信访和网络舆情等情况;五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明确问题整改期限,并按时形成整改报告报有关部门。
年末,本行存贷比为55.48%;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4.85%;全部关联客户集中度18.23%;涉农贷款占比99.7%;流动性比率37.28%;资本充足率19.39%,主要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认真组织召开“三会”,强化公司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作用,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召开“三会”。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例会3次、临时会议6次,风险小组会议9次,战略小组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书、经营目标责任书等重要议题,明确了相关授权事项和责任及经营管理层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召开监事会例会3次;召开股东大会1次。根据会议程序安排,与会董监事和股东认真听取、审议了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提交的各项议案,对慈利村行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提出了建议,对需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所有会议流程规范、资料完备、要素齐全,并及时将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向湖南村管部和张家界银监分局报备。
二是顺利完成2016年度股东分红工作。为回报股东,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向全体股东派发175万元股东红利。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前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2017年5月12日所有红利全部派发到位。
三是按时披露经营信息。根据公司治理的要求,本行编制了《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份在本行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的导向作用,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将考核激励与员工转正、职务晋升以及评先评优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同时经董事会审议:本行高管层2017年能遵循董事会的业务发展部署,坚持“立足县域经济、服务小微三农”的基本战略定位,按照公司治理标准和监管要求,较好地履行了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权责利相一致的劳动报酬分配原则,同意执行董事和高管层成员领取相应薪酬。
(四)强化内控案防管理,坚持依法合规
一是强化案件防范责任,层层签订案件防范责任书、信息安全责任书、安全保卫责任书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明确,全行员工对案件防范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出承诺,筑牢安全防范堤坝。
二是不断完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加大操作风险隐患和员工行为失范排查力度,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通过自查、系统查询等手段对员工失范行为排查。
三是加强制度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制度培训和书法比赛活动,加深员工对金融法律法规、内部业务禁令的记忆和理解,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流程观念和合规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四是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有效遏制违规事件和案件。
五是切实加强特别防护的信访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2017年,本行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和党的十九大等特别防护期的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了特别防护期安全稳定。
六是开展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招标对营业网点监控设施进行了整改,共花费13万余元,保证了2017年度机构安全评估达标。
七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2017年,为,增强员本行共给予违规责任经济处罚69人次,处罚金额57720元,通过问责,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从业行工的合规意识。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心服务县域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服务站建站工作,为贫困村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开展“3.15”、打击非法集资、征信知识、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币、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坚持“税归本地”,积极缴纳各类税费,2017年,本行共缴纳各类税费678.58万元。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持股情况 | 是否在本单位领取薪酬 | |
董事 | 戴赋期 | 男 | 董事长 | 否 | 否 |
董事 | 陈明忠 | 男 | 行长 | 持有 | 是 |
董事 | 胡志军 | 男 | 外部董事 | 否 | 否 |
董事 | 周亘亮 | 男 | 内部董事 | 否 | 否 |
董事 | 金春燕 | 女 | 内部董事 | 否 | 否 |
2.监事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持股情况 | 是否在本单位领取薪酬 | |
监事 | 刘祥 | 男 | 监事长 | 否 | 否 |
监事 | 祝金娥 | 女 | 外部监事 | 否 | 否 |
监事 | 唐元霞 | 女 | 职工监事 | 是 | 是 |
3.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持股情况 | 是否在本单位领取薪酬 | 年内调整情况 | |
职员 | 陈明忠 | 男 | 行长 | 持有 | 是 | 无变化 |
职员 | 张猛政 | 男 | 副行长 | 持有 | 是 | 已调整 |
职员 | 高仍立 | 男 | 首席风险官 | 未持有 | 是 | 新调整 |
职员 | 田小春 | 女 | 副行长 | 持有 | 是 | 无变化 |
(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本年无变化,但高管人员因村行架构变化有所调整,经营班子由原来的一正两副调整为一正一副一首席。
(六)员工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共有合同制员工人数25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7人,占员工总数的68%;专科学历8人,占员工总数的32%。
(七)机构设置情况
报告期末,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共有一个营业网点,共设置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市场部、营业部四个部室。
九、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10名股东名称及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金额(元) | 较上年变化情况 |
1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1.00% | 25500000 | 25500000 | 无变化 |
2 | 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6.00% | 3000000 | 3000000 | 无变化 |
3 | 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股 | 4.00% | 2000000 | 2000000 | 无变化 |
4 | 湖南云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2.00% | 1000000 | 1000000 | 无变化 |
5 | 湖南丰彩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10.00% | 5000000 | 5000000 | 无变化 |
6 | 湖南恒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9.00% | 4500000 | 4500000 | 无变化 |
7 | 李勇慧 | 自然人股 | 0.60% | 300000 | 300000 | 无变化 |
8 | 莫胜化 | 自然人股 | 0.60% | 300000 | 300000 | 无变化 |
9 | 毛英 | 自然人股 | 0.60% | 300000 | 300000 | 无变化 |
10 | 张君慈 | 自然人股 | 0.60% | 300000 | 300000 | 无变化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未发生注册资本变更、分立合并事项。
(三)其他事项
2017年,本行经营管理层进行架构调整,增设了首席风险官岗位,经营班子由原来的一正两副调整为一正一副一首席,本行同时相应调整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并及时完成了首席风险官的高管任职资格报审工作。
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主要表外事项
(一)诉讼事项形成的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无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承诺事项
1.资本性租赁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作为承租方,根据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本行一年内所需支付的最低租赁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年末数 | 年初数 |
一年以内 | 987,738.57 | 927,774.30 |
2.对外资产质押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无对外资产质押承诺。(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委托贷款 | 100,000,000.00 | - |
十一、主要风险处置
(一)风险概述
本行从事的银行相关金融业务使本行面临各种类型的风险。本行通过持续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各类风险。目前本行业务经营中主要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出现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自开业以来尚无外币业务发生,因此无需披露汇率风险。本行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源自于本行资产负债利率重定价期限错配及市场利率变动,亦产生于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
本行通过缺口分析,对全行利率敏感资产负债的重定价期限缺口实施监控,修订贷款合同中的利率重设条款等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意履行偿债义务而引致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信贷业务、资金业务。
本行对包括授信调查和申报、授信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等环节的信贷业务全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制定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管理贷款信用风险。
本行客户经理负责接收授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评估申请人和申请业务的信用风险。本行根据授信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在综合考虑申请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和保证情况、信贷组合总体信用风险、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等各种因素基础上,确定授信限额。本行客户经理负责实施贷后的定期和不定期监控。对不良贷款,本行主要通过(1)催收;(2)重组;(3)执行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方追索;(4)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对不良贷款进行管理,尽可能降低本银行遭受的信用风险损失程度。
对资金业务,本银行通过谨慎选择同业等方式,对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存款人提前或集中提款、借款人延期偿还贷款、资产负债的金额与到期日错配等。
本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集中管理,对日常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控。
本行在预测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方案。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1.保持负债稳定性,确保核心存款在负债中的比重。
2.设置一定的参数和限额监控及管理全行流动性头寸,对全行流动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运用。
3.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及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同业往来、保证良好的市场融资能力。
4.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十二、总体评价
2017年,本行紧紧围绕年初工作会议精神,以本行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为目标,积极营销,强化管理,严控风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本行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业务营销,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十三、其他
组织机构图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
2018年4月24日